春运期间,珠海交警每天查酒驾到下半夜。春节期间,珠海酒醉驾有所反弹,还有不少白天酒驾和二次酒驾被查获。日前,珠海交警公布一批酒醉驾案例。
拜年聚餐酒后开车悉数落网
(相关资料图)
1月29日凌晨1点50分,一辆粤C8××45号黑色小车沿斗门西堤路行驶,司机周某正匆匆赶回家。此时交警机动大队正在路上开展异地用警酒醉驾整治行动,小车被拦停检查。司机周某满身酒味,随后被带往医院抽血,结果为129mg/100mL,系醉驾。据了解,当晚周某去朋友家拜年,聚餐时喝了不少白酒。直到凌晨才开车回家,结果半路就被交警查出醉驾。
1月29日凌晨0点33分,斗门交警在井乾线开展酒醉驾夜查行动时,发现一辆粤C9××3Y号黑色小车司机杨某一身酒气。随后将杨某带往医院进行抽血,结果为121.2mg/100mL,系醉驾。杨某称当晚和老乡吃宵夜喝了不少白酒,饭后他送朋友们回宿舍休息,没想到半路就被交警查获。
1月27日凌晨2点08分,南湾交警正在南湾大道开展酒醉驾整治行动。一辆粤LD×××98号灰色小车驶入岗点,刚停稳,车内传出阵阵酒气。交警将男子带往医院抽血,结果为149.9mg/100mL,属于醉驾。张某解释称当晚和坦洲家人吃团年饭,喝了不少酒。饭后他驾车出门散心,结果被交警查出醉驾。由于张某醉驾,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
十几分钟后,一辆粤TN××9P号白色小车沿南湾大道驶入岗点,南湾交警发现司机邓某浑身酒气,对他进行酒精检测,结果为36mg/100mL,系酒驾。据了解邓某当晚和朋友在南屏吃饭,喝了不少啤酒,饭后心存侥幸,驾车回家,结果被交警查获。由于邓某酒驾,被依法处以罚款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记12分。
1月26日凌晨,交警机动大队在斗门西堤路益利大酒楼路段开展酒醉驾夜查整治行动。凌晨0点左右,距离岗点不远的路口处,一辆粤C6××28号黑色小车拐进了路边停车场,车辆停稳后,一名男子从驾驶座上下来,交警见状立即上前查看情况。司机见到交警十分紧张,说话吞吞吐吐,交警对他进行了现场酒精检测,结果为21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经调查,司机覃某自称当晚在井岸和朋友聚会,他也喝了两杯啤酒助助兴。回家时,覃某觉得自己喝得不多,于是抱着侥幸心理开了车,不料刚走出没多远就遇到了交警。覃某因酒驾被处以罚款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记12分。
春节期间,不仅在晚上,珠海交警还查获了不少白天酒驾。
1月28日下午1点多,斗门交警在泰来路开展整治行动。一辆无号牌摩托车驶入岗点,司机林某没戴安全头盔,还带着酒气。交警对林某进行酒精检测,结果为33mg/100mL,系酒驾。林某称中午吃饭时喝了些酒,随后就骑车出门了。交警对林某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后,对林某酒后、无证、不戴安全头盔驾驶无号牌摩托车的违法,处以罚款5200元、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
1月27日下午2点多,斗门交警在泰来路拦停一辆无号牌摩托车检查,发现司机周某说话时一股酒味。交警对他进行酒精检测,结果为64mg/100mL,系酒驾。周某解释说中午吃饭时喝了些酒,有事出门就直接驾驶摩托车上路。周某因酒后、无证、不戴安全头盔驾驶无号牌摩托车,被处以罚款5200元、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
二次酒驾 吊销驾驶证且两年内不得重新考取
春运期间,珠海执勤交警还查获了一些二次酒驾的案例。
1月20日凌晨0点17分,斗门交警在滨江路开展酒醉驾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辆粤C9××46号摩托车司机陈某酒后开车,经酒精检测,结果为27mg/100mL,系酒驾。在后续调查发现,陈某在2022年11月19日因酒后驾驶被斗门交警查处。然而她没有悔改,当晚她在朋友家吃饭喝了些啤酒,休息了一会儿之后就骑上摩托车回家,结果半路就被交警查获。陈某因二次酒驾,被依法处以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吊销驾驶证且两年内不得重新考取。
1月17日晚上8点55分,香洲交警在三台石路拦停一辆粤C5××31号黑色小车进行检查,发现司机黄某满身酒气,酒精检测结果为53mg/100mL,属于酒驾。黄某解释称当晚在朋友家吃饭喝了些红酒,饭后驾车回家,没想到遇上查车。交警调查发现,黄某2019年4月5日在香洲酒驾,被交警查处。由于谢某二次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以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吊销驾驶证且两年内不得重新考取。
珠海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酒后驾驶一旦被查处,不分何时何地,无论间隔多长时间,再次饮酒驾驶均属于二次酒驾。
交警提醒假期警惕“隔餐酒”“隔夜酒”
1月26日晚上8点20分,家住斗门的杨某驾驶一辆无号牌摩托车来到X582县道,被斗门交警拦停检查。交警发现杨某涉嫌无证酒后开车,将他带到医院抽血,结果为181.3mg/100mL,系醉驾。据了解,当晚杨某和朋友相约聚餐,其间喝了很多白酒。杨某觉得家很近就直接驾驶摩托车回家,结果被交警查处。杨某因醉驾,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因无证、不戴安全头盔驾驶无号牌摩托车被依法处以罚款3200元、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1月23日年初二,按照广东的习俗,很多人要回娘家、吃“开年饭”。从晚饭时间起,斗门交警在井岸多条重点道路开展夜查整治行动。8点20分,一辆粤C7××68号摩托车驶近滨江路岗点,只见摩托车车速越来越慢,交警觉得有些可疑,迅速拦停车辆检查。司机陈某很是配合,但刚说出话来,就飘出了阵阵酒气。交警对他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51mg/100mL,属于酒驾。经了解,司机陈某晚上在和家人吃饭,习惯性地喝了些啤酒。饭后陈某想出去找朋友喝喝茶,也没多想就骑上摩托车出门,但很快就被交警拦停检查了。陈某因酒后驾驶被处以罚款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记12分。
1月20日凌晨0点51分,一辆粤C4××11号摩托车行驶至虹晖路交东成路路口,司机没戴安全头盔引起金湾交警注意。司机李某脸部泛红,阵阵酒气从身上传出,他也承认自己喝了不少酒。随后,交警将他带去医院抽血,结果为189.2mg/100mL,系醉驾。经了解,19日晚上7点多,李某与家人吃饭的时候喝了些白酒。饭后接到朋友邀约,去红旗镇某KTV玩,期间李某又喝了几瓶啤酒。到了20日凌晨,有朋友想回家休息,李某想着朋友没有车,回去不方便,于是李某驾车送朋友回家。没想到,半路遇上查酒驾的交警。李某由于醉驾,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考。同时,李某驾车未戴安全头盔,被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据介绍,春运、春节期间珠海交警天天查酒驾,每天都查到下半夜,珠海交警提醒司机请勿酒后驾驶。珠海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假期自驾出行增多,出发前要休息充分还要警惕“隔餐酒”“隔夜酒”。(文、图/何叶舟 李静)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责编 | 朱嘉乐
校对 | 赵丹丹
标签: 珠海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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