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8 证券简称:丽尚国潮 公告编号:2023-033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元明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明控股”)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计划自 2023 年 5
月 4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本公
司股份,增持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0.50%,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
● 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截至 2023 年 5 月 8 日,元明控股已通过集中竞价
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7,613,401 股,成交总金额 42,493,930.39 元(含手续费),
增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已经实施完毕。
一、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司股份 154,692,89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20.32%,红楼集团有限公司
持有的 77,269,101 股股份表决权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委托元明控股行使,元明
控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表决权比例为 30.47%。
二、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鉴于近日公司股票价格不能完全反应公司价值,公司控股股东元明控股基于
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旨在维护投资者利益,
计划自 2023 年 5 月 4 日起 6 个月内,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
体趋势,择机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数量不低于
公司总股本的 0.50%,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增持计划内容详见《丽尚国
潮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三、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元明控股于 2023 年 5 月 4 日至 2023 年 5 月 8 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 7,613,401 股,成交总金额
司股份计划已经实施完毕。
本次增持完成后,元明控股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162,306,296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约为 21.32%,红楼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 77,269,101 股股份表决权无
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委托元明控股行使,元明控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表决权比例
为 31.47%。
四、 律师核查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增持发表了专项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五、 其他事项说明
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
定,持续关注元明控股所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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