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动态:凯盛科技: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时间 : 2023-07-06 16:32:54 来源 : 证券之星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会议时间:2023 年 7 月 17 日   14:00

会议地点:安徽省蚌埠市黄山大道 8009 号         公司三楼会议室

主 持 人:董事长 夏宁先生

  顺    序               议程内容

      一、宣布会议开始及会议议程

      二、宣布会议出席人数、代表股份数及参会来宾

      三、审议各项议案

      四、股东发言和高管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五、推选计票人和监票人(2 名股东代表、1 名监事)

      六、投票表决

      七、宣布表决结果和决议

      八、律师宣布法律意见书

      九、宣布会议结束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续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

同意为子公司安徽方兴光电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兴光电”)提供

担保 12,000 万元,担保期限三年。现以上担保期限已满,方兴光电申请公司继续

为其提供担保。

  经公司研究,拟为方兴光电提供 12,000 万元的续担保,担保方式为股份全额

担保,小股东提供反担保。以上担保有效期为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担保额度在担保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安徽方兴光电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伟

  注册资本:5,619.72 万元

  住   所:安徽省蚌埠市高新区黄山大道北侧

  经营范围:柔性薄膜及电容式、电阻式触摸屏、触控显示模组、移动通讯设

备液晶显示屏及相关产品的开发研究、生产、销售;智能多媒体互动教学显示系

统、商业与公共政务信息系统、5G 智能终端整机、防护面罩、气雾杀菌器、清菌

仪以及红外感应监控产品组件的研发、制造与销售。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

的出口、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

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产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方兴光电总资产为 29,357 万元,负债总额为 24,144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 16,564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 23,955 万元),净资

产为 5,213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82.24%。2022 年 1 至 12 月累计实现营业收入

  截止 2023 年 3 月 31 日,方兴光电资产总额 30,004 万元,负债总额 26,679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 16,20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 26,497 万元),净资

产总额 3,325 万元,资产负债率 88.92%,营业收入 5,138 万元,净利润-870 万元。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被担保人安徽方兴光电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系我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我公司

持有其 71.18%的股份,蚌埠益兴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 28.82%的股份。

  二、担保的主要内容

  本次为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期限为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担保额度在担保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子公司依据资金需求

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并与本公司协商后,签署担保协议。小股东提供反担保。

  三、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止 2023 年 5 月底,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为 85607.50 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额

度),全部为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请各位股东审议。

     关于修订《董监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建立健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激励和约束机制,提高公司的工作效率和经营

业绩,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对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度的方案,经公司 2003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 2004 年 1 月 1 日开始实施。 2006 年进行第一次修订,2013

第二次修订,2017 年第三次修订。

  根据公司经营状况的发展变化情况,为了更好地落实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制度,增强可操作性,进一步发挥其激励和约束效力,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对该制度再次进行了修订,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后附制度)

  请各位股东审议。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薪酬管理制度

                (2023 年修订)

  为建立健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激励和约束机制,提高公司的工

作效率和经营业绩,规范对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的

管理及考核,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的适用范围

  (一)公司董事长、董事;

  (二)公司高管人员,指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

事会秘书(公司高管兼任董事的内部董事按照相应高管职务标准执行),党委书记、

专职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参照执行;

  (三)公司董事会聘任的在公司担任经营管理职务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单位委派的董监事、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不

在原单位和本公司重复领取薪酬(津贴)。

  二、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薪酬标准

  (一)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

  基本年薪为固定薪酬标准,其中董事长基本年薪 65 万元(税前),其他董事

基本薪酬参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

  绩效年薪为浮动薪酬,按照各项考核指标复合考评后计算得出。

  (二)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实行年薪制,年薪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组成。

  基本年薪为固定薪酬标准,其中总经理基本薪酬 55 万元(税前),常务副总

经理基本薪酬按照总经理标准的 70%-95%确定,副总经理等班子副职基本薪酬按

照总经理标准的 50%-80%确定。每年由总经理提方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确定。

  绩效年薪为浮动薪酬,按照各项考核指标复合考评后计算得出。

行;绩效年薪参考相应职级绩效年薪标准考核发放。

  以上考虑到通货膨胀影响,基本年薪从实施年度起每两年递增 5%。

     三、年薪的发放

  董监事津贴、基本年薪按月度发放,每月发放其中的十二分之一;绩效年薪

于年终考核后发放。

     四、绩效年薪的考核与兑现

  绩效年薪标准=基本年薪×当年绩效系数。绩效系数根据当年净资产收益率确

定。

  绩效年薪=绩效年薪标准×考核系数

  (1)当年净资产收益率≤0 时,绩效系数为 0;

  (2)0<当年净资产收益率≤3%时,绩效系数为 0.8-1.0;

  (3)3%<当年净资产收益率≤6%时,绩效系数为 1.05-1.4;

  (4)当年净资产收益率>6%时,绩效系数为 1.5。

  (5)当年净资产收益率>6%后,净资产收益率每上浮一个百分点,绩效系

数对应上浮 0.5。

  (1)考核系数的确定

  考核系数依据业绩考核完成情况确定。董事长、总经理的考核系数依据公司

年度业绩完成情况确定;其他班子成员的考核系数由公司年度业绩完成情况与个

人年度业绩完成情况确定,其中,公司年度业绩完成情况权重 50%,个人年度业

绩完成情况权重 50%,根据两项合计等分,确定绩效等级。

  (2)考核指标

  董事长以公司年度目标为准;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等班子成员以年度签订的业绩合同或目标责任书为准。目标责任书或业绩合同所

列条款与个人分工一致。

  (3)考核实施

  结合公司绩效考核总体安排,由组织人事部按时组织实施,董事会薪酬与绩

效管理委员会确定考核结果。

  五、专项奖惩及任期激励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任职期间对公司有突出贡献(包括但不限于

主持实施了重大投、融资项目;为公司避免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获得国家或省

部级荣誉称号;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技术奖项目等),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审议批准,公司可对其另行给予一次性特殊奖励。

  如在投资、经营决策等方面因重大失误而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亦可根据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对其采取包括扣发年薪在内的惩罚措施。

  任期激励根据任期业绩完成情况确定。

  六、其它规定

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

照其在公司实际任职的月数发放和兑现。

税前收入,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为扣缴。

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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